解析:
依据我国司法实践,案件在立案之后通常需要经过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才能召开庭审。
在这个过程中,人民法院必须在收到原告的诉状之后的五天之内,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
而被告则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后的十五天内提交答辩状。
如果被告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了答辩状,那么人民法院也应该在收到答辩状之后的五天之内,将答辩状副本再次发送给原告。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被告没有按时提交答辩状,这并不妨碍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
此外,法院在立案之后,还需向被告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书,并给予被告一个月的举证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