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个人信用状况得以消除,其个人信用记录通常需等待五年后方能恢复正常状态,这是由相关法律法规所明确规定的。
根据我国现行规定,征信机构对于个人不良信息的记录和保留时限为自不良行为或事件结束之日开始计算,且期间为五年;
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则必须进行相应的清除处理。
法律依据: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第十七条
信息主体可以向征信机构查询自身信息。个人信息主体有权每年两次免费获取本人的信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