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关于赡养方面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成年子女需承担起给付照料父母、扶持帮助他们以及提供必要保障的义务。
若子女未能依照规定履行好这些责任与义务,那么当其父母处于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出现困难状况下,有权直接向子女主张支付相应的赡养费用。
此外,若子女仍拒绝履行应尽的赡养义务,父母同时也可采取法律手段进行上诉,并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