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判定合同盖章具备效力与否,须依据该合同的具体条款规定。
通常情况下,我们需要要求相关单位在合同时予以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尽可能地获得该单位法人代表的亲笔签名确认。
倘若为他人代表本单位进行签署行为,便可依据其相应权限来评估其是否具有处置合同所涉事宜的权力。
若其权限不足,则可能需要其提交一份授权书作为补充证明文件。
此外,如合同包含多页内容,务必确保每一页均加盖骑缝章以保证合同完整性。
所有加盖的印章必须保持清晰可见,并且还需特别留意单位印章的名称是否与企业注册名称相匹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