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税务处理过程中,我们必须按照"不含税"的价值尺度来审核并进行核算。
根据我国关于"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涉及到诸如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等方面税收计算依据相关问题的详尽规定,具体而言,我们在核算契税的时候,需要把交易的价格去除掉增值税这一块儿的影响;
此外,对于那些从事土地增值税业务的纳税人来说,当他们在转让房地产的过程中获得的收益,也应该被视为"不含增值税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