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确实可以这样做,在离婚之后,如果有必要的话,是可以再次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
这主要存在以下三种情形:
首先,在离婚的过程中,并没有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财产进行合理分割,那么在离婚之后,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分割;
其次,如果在离婚的时候,其中一方故意隐瞒或者隐藏了原本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而在离婚之后,这些财产被另一方发现并且查获,那么另一方就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来请求重新分割这些财产;
最后,如果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已经达成了关于财产分割的共识,但是在离婚之后,其中一方又提出了重新分割财产的要求,如果另一方对此表示同意,那么就可以按照新的方案来进行财产分割,但是如果另一方不同意,那么就无法再进行财产分割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