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持卡人的信用卡并无任何未偿付的款项,然而却误将款项还入该账户内,这种情况下,实际上并不会带来太大影响。
这部分多余的资金将会被视为溢缴款保存在您的信用卡中,此后,当您进行购物或其他消费活动时,银行系统会优先从您的信用卡溢缴款中扣除相应金额,随后才会动用您的信用额度。
如此一来,您之前多存入的资金便可用于支付消费费用。
此外,即使您所偿还的款项超出了实际所需,导致溢缴款未能完全消耗完毕,这也无需过于担心。
因为剩余的溢缴款仍可在未来用于偿还账单欠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96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1)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2)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3)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4)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5)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6)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