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流水记录通常是指由执行信息网络犯罪行为所获取的资金,并将其转换为可以消费的信用卡金额;
2.在对帮信罪进行法律判决时,有一个重要的入罪数额标准,即支付结算达到20万元人民币,而当流水金额也达到20万元人民币之后,就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的定性分析;
3.如果能够证明在流水记录中存在并非用于收款或付款的部分,那么这部分资金应当被允许予以剔除;
4.如果犯罪分子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了超过5万元人民币的资金支持;
5.或者他们的违法所得已经超过了1万元人民币;
6.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他们将会面临一般的刑事处罚,包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可能会被处以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