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开设医疗器械店铺时所必需遵循的程序要求如下:
首先,相关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区域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开办药店的申请文件;
其次,在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之后,还需前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商业注册登记环节的各项手续办理。
法律依据: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资格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
(三)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相关文件;
(四)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或者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市场主体类型分别制定登记材料清单和文书格式样本,通过政府网站、登记机关服务窗口等向社会公开。
登记机关能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获取的市场主体登记相关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