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有关保险受益人变更程序的详细说明如下:
首先,投保人应亲自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前往所投保的保险机构服务窗口进行办理;
其次,若需变更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的受益人,必须向保险人发出正式的书面通知;
最后,保险人在收到上述书面通知后,有责任在保险合同或其他相关保险凭证上进行批注或附贴相应的批单。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
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由此可见,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均可以自主指定受益人的人选,同时也可以对受益人做出相应变更;
但变更受益人并非简单地口头通知就可以实现,必须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按照规定做出批单变更后,才成产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