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仓储用地原则上无法直接供建造厂房之用。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土地用途须严格遵循由国家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确定。
在大多数情况下,仓储用地与厂房用地在土地利用规划中有着清晰且明确的区分。
若欲在仓储用地之上兴建厂房,往往需要对土地用途进行调整。
此举涉及到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订,并且必须获得原审批机构的正式批准。
在未获批准之前,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擅自变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确立的土地用途。
另外,在某些特殊情形下,仓储用地有可能被划分为工业用地性质,然而这通常需要依据各地方政府的实际操作方式以及相关规定予以确认。
如您计划在仓储用地之上兴建厂房,我们强烈建议您向当地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咨询,以获取关于具体用地政策和申请流程的详细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