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涉及到法律层面,我们强烈建议您前往婚姻登记机构申请补办结婚证书。如此一来,结婚证书以及户口薄上所记录的姓名便能够达到完全一致的效果。如在申请补办结婚证书或离婚证书时,经核查发现身份证、户口薄上的姓名、年龄及身份证号码与原始婚姻登记档案中的记录存在不符之处,当事人需以书面形式详细阐述产生差异的具体原因。在此情况下,婚姻登记机构将依据当事人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其补发结婚证书或离婚证书。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