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法规,当事人具备完全的自由意志,可以任意指定任何一位自然人作为其遗产的继承人。
具体而言,《民法典》在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中明确规定:
“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自书写,且需亲笔签上姓名,同时标注出年份、月份以及日期。
”据此,书写自书遗嘱的条件需严格遵循以下几点:
首先,遗嘱人需亲笔谱写出遗嘱的全部内容并附有本人签名;
其次,遗嘱人需亲自用笔书写整篇遗嘱;
最后,必须详细注明年、月、日,这三个要素缺一不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