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的现行法律法规中,对于住宅区内的道路停车行为并不予以判定为非法行为。
依据相关条款,机动车辆及非机动车辆均应在指定的场地或位置进行驻车与停放。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各大城市的道路环境下,严禁机动车辆以及非机动车辆在未得到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在规定区域、位置之外,以及未按照已规划好的停车泊位、停放点进行驻车和停放。
另外,对于机动车辆以及非机动车辆,禁止其不依照规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驻车入位的操作。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
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
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