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逾期未交纳罚款已达一年之久,那么将有可能面临支付滞纳金的法律责任。
同时,根据相关法规规定,不同类型的违法行为所引发的后果也是各异的。
具体来说,如果您在一年内累计收到三张及以上的交通违法罚单但却未能及时处理,那么交警部门有权对您进行证件扣押或者更严重者还有可能暂扣车辆;
而对于现场开具的处罚通知书,如果自签收之日起超过十五日仍未进行款项缴纳,则从第十六天开始,每日将会按照罚款金额的百分之三收取滞纳金,直至最终缴纳完毕为止。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滞纳金的总额不得超过罚款本身的数额。
此外,如果交通违法行为尚未得到妥善处理,那么在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受损时,您将无法获得车辆保险公司的赔偿;
同样地,未经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也将影响到您车辆的年度审查、季度审查以及综合审查。
最后,如果您在一年内累计收到三张及以上的交通违法罚单但却未能及时处理,那么交警部门有权对您进行证件扣押或者更严重者还有可能暂扣车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