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值得注意的是,医疗保障系统存在着一个特殊的规定,即如果您在缴纳费用的期间中有两年中断了这种义务,那么在您继续缴纳的头一年时间内,您将无法享受到完整的医疗保障。
相对应地,在您连续三个月没有按照既定要求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或者总共六个月都没有缴纳这个费用时,您就需要暂停享受这种基本医疗保险所带来的所有福利。
而当您重新开始缴费之后,如果再次连续三个月出现类似情况,那么您需要在连续缴费满六个月以后才能重新获得统筹基金所提供的支付服务;
如果累计的时间达到六个月,那么在您持续缴纳费用一整年后,您才能够恢复享有医疗保障系统所带来的各种福利待遇。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