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消费者购得假冒伪劣产品,该种情形可视为商家在销售商品过程中有欺诈之行径,在此前提下,消费者有权向商家提出增加赔偿的请求,具体标准为所购物款的三倍;
然而,如果增加赔偿的数额尚不足以达到人民币伍佰元,则应按照伍佰元计算。
此外,如法律另有特别规定,则需遵照相关法规执行。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