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邀请他人参与打架事件,而自身却未曾亲自出手时,依照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该行为将被认定为涉嫌聚众斗殴罪,将会被依法立案追究其责任。
通常而言,那些寻找或召集他人进行大规模冲突的人,往往会被视为此犯罪活动的主要策划者,即便他们并未亲身参与到斗殴之中,同样有可能构成聚众斗殴罪,并因此遭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仅有实际参与斗殴的人员才可构成聚众斗殴罪。
实际上,无论是组织、策划、指挥还是积极参与此类活动的人员,都有可能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而被依法立案追究其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