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相关规定之中,若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远低于当地现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话,通常会被视作该子女无法提供足够的赡养费用给其父母,在此情况下,从基本的义务层面出发,仅为父母提供适当的心理安慰便已足够。
当然,父母也可具备申请成为低保户的资格,以便获得国家相应的供养支持。
然而,若子女并非独生子女,那么父母的赡养责任将由具有经济实力的其他兄弟姐妹承担。
另外,若孙子女具备承担赡养责任的能力,他们同样有权要求孙子女对祖辈进行赡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
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
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