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具体情况需依实际情况而定。
若商品在事故中遭受损害,且仅支付了维修费用,那么此类被修复的商品可能无法被带离原处;
反之,如果商品在事故中已经破坏或者损毁,并且已经按其实际价值得到了相应的赔偿(例如:
一台电视机价值为3000元人民币,那么在得到3000元人民币的赔付后,这台电视机便可被带离现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