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销售树苗所得应否免税,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1.若涉及销售自身培育生产的树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相关条款规定,此类树苗被归类为免税农产物,因此可以免除相应的增值税。
2.然而,对于从外部采购并再次销售的树苗而言,将无法享受到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3.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从市场上购买的苗木,在经过二次种植与培育之后,仍然有可能被视为自产农林产品,从而享有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待遇。
但在此过程中,必须进行相应的备案手续。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