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诚然可矣。
根据我国现行民法典之明确规定,遗产分配应当遵循如下顺位次序:
首先,第一顺位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其所生育的子女以及其亲生的父母;
其次,第二顺位涵盖被继承人的同胞手足、被继承人的祖辈以及被继承人的外祖辈。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配偶”并不仅限于初婚夫妻,也包括再婚者。
同时,由于婚前财产被视作个人所有物且符合遗产分配要求,故此,再婚伴侣同样享有相应的继承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