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律规定中提到:
“误工费的具体数额将依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长及收入状况来进行确定。
”还特别说明道:
“误工时长应参考受害者所接受的治疗疗养机构所提供的正式文件来进行确定。
若受害者因伤导致残疾且需要长期休养,那么误工时长则可以计算到评定伤残等级的前一天为止。
”除此之外,针对受害者是否具有稳定收入这一问题,相关条款也给予了明确的回答:
“如果受害者拥有固定收入,误工费将以实际减少的收入为准;
而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受害者,误工费将按照他们过去三年的平均收入来进行计算。
”最后,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法律还补充道:
“如果受害者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情况,我们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区与之相似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进行计算。
”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