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而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出轨行为并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而属道德规范所涉及的范畴。
然而,当出轨方与第三者之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时,便可能涉嫌违反重婚罪的规定,并可能面临相应的刑事制裁。
关于仅仅偶然的出轨行为,这仅属道德层面的问题,尚不足以构成本质性的犯罪行为。
在因出轨引发诉讼离婚的案例中,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配偶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在法律层面上,对于夫妻一方的出轨行为,通常被视为意味着致使双方的感情出现了不可挽回的破裂。
在此种情形下提出离婚请求,即便被告坚决反对离婚,在原告坚定地诉求下,通常情况下,法庭仍会做出离婚判决。
至于因出轨行为导致离婚的案件,原则上不会对共同财产的分配产生实质性影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