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诉讼离婚过程中,若采用的是全体法院普遍适用的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的话,那么在受理案件之日算起,应该在六个月之内顺利完成整个诉讼流程并确定最终的判决结果。
具体的时间分配如下所列:
首先,如果在诉前调解这一阶段中就已经解决了纠纷,那么这段时间大约为一个月左右;
其次,如果首次提起上诉并且解决问题的话,这段时间大概需要七个月左右才能完成;
再者,如果在第二次提起上诉且得到圆满解决的话,和解所需的时间则会延长到一年到一年零三个月之间;
最后,如果要经历第三次诉讼才能得以圆满解决的话,估计花上一年半至两年的时间也不是什么大难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