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向他人发放贷款实属违法行为。
此项犯罪直接侵犯了国家对金融市场秩序的严格管控,以及对于利率管理制度及信贷资金发放管理等重要制度的权威性。
许多公司在最初申请贷款之时并无明显的转贷牟取暴利的动机,然而后续他们私自将所获贷款出借予他人,同时收取高昂利息的行为,已然符合高利转贷罪的所有构成要素,因此被判定为高利转贷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