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配偶之间可以互相共用丈夫或妻子的医保卡。
然而,他人在使用这张医保卡时仅限于购买药品,不得用于报销医疗费用等方面。
医保卡作为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专用卡片,采用了个人身份证为唯一识别代码,用以存储并记录着包括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账户金额的拨付与消费等详尽的资料信息。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