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涉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财产进行处理,则需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相关权限。
未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均被视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者,在实施具体的民事法律行为时,就需要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来代理履行相应职责。
而对于那些不能清晰地认识并分辨自身行为的成年人来说,同样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群体,在面对类似情况时,也需要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代表行事。
在此基础上,我们注意到,凡是超过八周岁但仍无法明确认识自我行为的未成年人,亦应适用于上述条款所规定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