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婚姻关系中,单方面出轨并不必然构成判定离婚的条件,法院判决离婚主要是基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
以下列举几种常见的法定情况:
1.重婚行为或与他人非法同居;
2.存在蓄意对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的行为;
3.沉溺于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
4.由于感情不合导致分居两年及以上。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当夫妻中的一方提出离婚请求时,可先由相关组织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果则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离婚案件时,应
首先进行调解工作;
如经调解发现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挽回,则调解无效,应当依法准许离婚。
此外,还有以下几种情况也属于法定的离婚事由:
(一)重婚行为或与他人非法同居;
(二)存在蓄意对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的行为;
(三)沉溺于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
(四)由于感情不合导致分居两年及以上;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特殊情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三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