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律上,父母所背负之债务通常并不能够冻结其未成年子女的财产。
然而,针对具体情况可能有所不同:
首先,假设父母在负债累累之际将自己名下的房产以赠与或是低于市场价格的方式转让给他们的成年子女,并且已经完成了相关的产权变更手续。
在此情况下,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该赠与或买卖合同。
如此一来,法院便有权力对该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进行强制执行和处置。
其次,如果该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是通过合法途径购买所得,或者是基于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而获得的,那么它就与父母的财产无关。
换言之,即使父母身陷债务困境,也无法对成年子女的房产进行强制执行和处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