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遭遇车祸之后,当事人有权依法主张误工费用的赔偿权益。
所谓交通事故误工费,乃指受害者因受到交通事故的侵害,导致无法正常进行职业活动,进而承受的经济上的损失。
在此期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至康复至具备劳动能力为止的这段时间内,具体的期限以医院所开具的诊断证明为依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