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专利申请者在获得批准之后,仍可选择撤销其申请。
对于发明专利申请,若在进入公开准备程序之前被撤回,则该申请将会被终止公布程序;
然而,若在已经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后才撤回,那么此申请会按照正常流程继续完成公布环节。
通常情况下,公开准备程序自申请日期起的第十五个月开始启动,但是如果申请人提出了提前公布请求,那么自形式审查通过之日起便会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
而对于享有优先权的申请,则是从优先权日期起的第十五个月正式进入公开准备程序。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