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提出离婚诉讼的过程中,并不需要携带户口簿原件。
普遍而言,向法庭提起离婚诉讼需要提交如下一些特定类型的证件资料:
1.盛事主体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结婚证书;
2.离婚起诉书及其副本,同时还需附上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准许离婚的相关证据;
3.若涉及到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情况,则还需提供详细的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正式提出诉讼之时,必须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形式的起诉状,并且按照被告人数提出相应数量的副本。
如果在撰写起诉状方面确实存在困难,也可选择以口头形式进行起诉,由人民法院将其记录在案,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在起诉状中,应明确载明以下各项内容:
(一)原告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
(二)被告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
(三)诉讼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依据和理由;
(四)相关证据及其来源,以及证人的姓名和住所等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时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依据和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