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企业账户受到冻结之虞时,以下常见处置方式可供参考:
首先,需及时向公司高层管理者、财会部门以及主要业务经理等相关人士通告情况,以避免进一步向该受限帐户汇入资金。
在通告范围上应进行适当控制,以防止不必要的恐慌情绪蔓延。
其次,应向即将为贵司提供资金支持的客户作出明确说明,共同商定改为现金收款方案,或将款项直接转入出纳人员的个人账户中。
最后,最为关键的步骤在于查明冻结原因,如若涉及经济纠纷,可尝试通过庭外调解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除对银行账户的冻结限制。
法律依据: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实缴的,注册资本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实缴的出资额或者实收股本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