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股权变更并不意味着债权债务的相应变化。
其次,不论股东如何进行更换,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实体的地位依然保持不变,因此,公司的债权债务亦得以延续,且对外责任与权利的承担仍应以公司为主体来执行。
在正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前,原股东有义务向新股东全面详实地阐述公司的实际运营状况,同时,经过双方共同确认无误后方可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变更完成之后,相关的债权债务便由新的股东根据其所投入的资金比例来承担。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