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如有需要,任何一方当事人若对地区法院所作出的第一审判决持有异议,皆可享有十五日的上诉期限,通过向上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诉状来启动上诉程序。
2、在接到上诉状后,原审人民法院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至另一方当事人手中,而另一方当事人则需在收到副本之日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答辩状。
同时,人民法院也应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副本送达给上诉人。
3、在第二审阶段,人民法院应对上诉请求中所涉及到的相关事实以及适用法律条款进行全面且深入的审查与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