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申诉程序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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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申诉程序是什么

一、有××人民法院作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

二、证明申请人是合格的申诉主体的证据及申诉人的联系方式。

三、证明申诉要求重新审判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证据

(一)证明原裁判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新证据”。

“新证据”是指审批时未收集到的足以影响定案量刑的证据。

(二)证明据以定案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证据。

“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是指:

1、作为原判决、裁定依据的主要证据是虚假的;

2、认定案件的主要事实的间接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3、未被采信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定罪量刑的;

4、证明作为原判决、裁定主要定案依据的国家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被依法变更或撤销的证据。

“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是指:

1、据以认定被告人或被告单位主体资格的证据相矛盾;

2、据以认定案件事实存在的证据相矛盾;

3、据以认定被告人或被告单位行为性质的证据相矛盾。

(三)证明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证据。

“适用法律确有错误”是指:

1、引用的法律条文错误;

2、适用了失效的法律;

3、违反法律关于朔及力的规定。

(四)证明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证据。

(五)证明审判程序不合法,影响案件公证判决、裁定的证据。

“程序不合法”是指:

1、审判组织不合法的;

2、证据取得不合法或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3、剥夺或限制当事人法定诉讼权利的;

4、依法应当公开开庭审理而没有公开开庭审理的;

刑事诉讼法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刑事案件申诉程序是什么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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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申诉的立案。只要初步确认申诉人具备申诉主体资格,在法定期限内,具状提出一定理由。管辖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即应予以立案审查。2、刑事申诉的审查。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接受申诉后应进行全面审查。3、审查结果的处理。原终审人民法院对刑事申诉进行审查后,认为原判决、裁定正确的,则说服、教育申诉人,使其服判息诉;对坚持无理申诉的,可以用书面通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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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法人申请破产,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要求破产还债的书面申请书正本一式三份(内容应包括:企业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企业的登记机关、企业的上级主管机关、委托代理人姓名及单位等内容);
2、企业主体资格的证明,需提供最新工商登记单;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负责人名单,应包括企业董事长、董事会成员、总经理或经理、厂长等主要负责人;
4、企业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提供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定企业破产的决议文件;
5、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应列明企业职工的人数、名单(姓名、性别、年龄),以及对职工将进行如何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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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企业至破产申请日上月末的资产平衡表、资产负债表等有关会计报表;
8、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清单、无形资产情况、和企业投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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