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裁决结果未能满足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之际,他们可依法提起二审程序进行法律救济。
若对于初审判决持有异议,考虑申请二审是明智之举。
当原审人民法院就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终局判决之后,若当事人仍有不服并提出上诉,那么第二审级别的人民法院将无法再度启动发回重审的程序。
至于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过程中,如需变更原审判决内容,则必须相应地对被告方提起的行政行为亦做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