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农村地区,土地纠纷通常发生在同一家户的成员之间,而亲戚间的纠纷则较少遇到。
当这种情况发生时,双方先进行的往往是互相协商与调解,有时候会寻找家中声誉卓著的长者,请他们作出公正的裁定。
如果这些争议不涉及重大经济利益,一般来说,通过家庭内部的和平解决即可顺利解决问题,因为毕竟亲情关系较好处理。
尤其在一个村庄中,人们之间多多少少都有些血缘或姻亲关系存在,这时候调解起来就相对容易得多了。
若经过双方努力仍无法达成和解,农民们便会寻求村委会的帮助进行调解。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