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证据链完整且坚实无缝,则人民法院享有权力,强制要求涉及各方退还不合法的收入。
然而,若涉案各方未能在既定的法律期限内自觉履行应尽之义务,那么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其进行强制执行。
所谓“非法所得”,是指行政相对人在开展的经济活动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范,从而获取的未经法律明确授权的报酬以及其他利益,换言之,就是实施了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行为,或者在未完全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下,所获得的利润金额。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