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涉及内幕交易的违法行为,法律所规定的处理措施主要包括五大方面:
1、予以警示;
2、处以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
4、要求相关人员依法对非法持有的证券进行处置;
以及5、若情节严重,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而内幕交易行为实质上违反了公开、公平、公正这三项基本规则,直接损害了广大投资者享有平等信息获取权和平等财产权益的权利。
关于证券市场中的内幕交易问题,如违法所得超过3万元人民币,则需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至5倍以下的罚款;
反之,若无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未达3万元人民币,则将面临3万元人民币以上至6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
违反本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擅自设立证券公司、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或者未经批准以证券公司名义开展证券业务活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百万元的,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