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因赌博之债导致的离婚案件,在进行财产分割及债务承担时,需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赌博行为所引发的债务并不被视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而负担的债务。
因此,在离婚诉讼中,这些债务将由实施赌博行为的当事人独自承担还债责任。
其次,关于因赌博借款所产生的债务,由于其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以及家庭日常开销,而是属于一方当事人的个人非理性消费,故此种债务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畴。
因此,应当由债务人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另一方无需对此类债务承担任何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