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外地户籍者在苏州能否领取结婚证书:
若两位新人均为外地户籍,则无法在苏州领取结婚证书;
但如其中一位具备苏州户籍,便可顺利领取结婚证书。
这是由于领取结婚证书需至少一方为本地户籍。
在领取结婚证书时,男女双方需携带各自的户口簿及身份证前往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进行办理。
然而,目前尚不允许在户籍所在地之外的其他地区进行婚姻登记手续的办理。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