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中的相关规定得知,七天期限内的无理由退货行为一般是自消费者正式确认货物收妥之后予以开始计算的。
进一步地讲:
其一,关于货物接收的时间节点,对于那些获得官方批准可以进行退货处理的商品而言,消费者需要在自收到货品之日起的七个自然日之内提出退货申请;
其二,收货确认的时间段,理论上讲七天期限的无理由退货实质上也可以自消费者确认货物验收后的次日零时起开始计算,直至达到168小时方可视为完整的七天周期;
最后,针对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产生疑问的地方特别提示,在天猫平台的店铺通常默认为已经加入到七天无理由退货的体系中来,然而相较之下,在淘宝店铺方面,我们则需要查看是否存在显示“七天无理由退货”字样的标识,若未见此标识,则表示该店并不提供支持该项服务。
同时,即使货物尚未到达七天期限,但若商品符合退货要求且已正式确认购入的订单信息,那么仍然可以选择退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