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想要了解自身是否已被他人提起诉讼,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首先,当您收到有关诉状的短信息提醒时,请仔细查看是否包含完整的案件编号、明确的审判日期、受诉法院的具体名称以及详细的诉讼案由,并且确认是否存在相关的审判日期;
其次,若您收到了来自法院的传票邮件,通常情况下,该职务法院的书记员会在向您发送传票之前,通过固定电话联系被告以确定其准确的收件地址。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诉讼是在被告所在地方进行提起的,那么书记员也可能会通过电话直接通知被告前往法院领取文件;
最后,若您仍然心存疑惑,您可以尝试拨打法院服务热线,接入后根据提示提供您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到是否已经被他人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