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房地产纠纷之诉讼时效,其法定期间为三年。
该时效通常自权利人知晓或理应知晓自身权益遭受侵害之日起计。
在特定情形下,法院可依据权利人的相关申请而做出时效延长的决定。
然而,若权利受侵害之日起已逾二十年,则法律将不再提供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