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所谓房产实名制,即在办理房产证之时,房屋的所有权人务必依据其真实姓名或法人名称进行申请登记。
若所涉房屋所有权人为两人及以上,则需由各所有权人共同向房屋登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此项房产实名登记制度,以公民身份号码以及各类组织机构的代码作为基础,旨在切实维护不动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
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