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侮辱罪在法律定义上强调了客观方面必须采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开地损害他人的声誉和尊严;
同时,其主观意图必须是出于故意的心态,也就是说行为人明知道自己的羞辱动作将会对他人生成负面影响,比如破坏他们的名声,但是却不加以阻止甚至期待或放任这种现象的发生。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对于侮辱罪而言,仅仅只有当其程度达到了严重层面,才可能构成犯罪。
那么何谓"情节严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手段极其恶劣;
其次,侮辱行为已经产生了严重的后果,例如被害者因为无法忍受侮辱而选择自杀,或者因为受到侮辱而导致精神失常等;
最后,如果行为人多次进行侮辱行为,也可以视为情节严重。
因此,虽然向他人吐口水的行为确实存在公开侮辱他人的性质,但是由于其并未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所以并不构成侮辱罪,而是属于一种普通的民事侵权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