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婚后所借的房款若购置房产并以双方名义进行登记备案的话,则此笔负债便顺理成章地成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责任;
而倘若该处不动产仅以其中某位配偶的名字进行登记归档,并且在此基础上,这对夫妇又签署了书面协议明确该不动产仅仅归登记方所有,那么这类借款便被认定是该方的纯粹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