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农村户主逝世后,涉及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事宜,便可亲身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申请过户登记手续,并且在递交申请资料时,务必附上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其他权属来源佐证文件;
同时也要确保相关法律规定的继承材料充分可靠。
整个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的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要对所有证件进行严谨的审核,接着对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然后测量尺寸、填写相关报表并按流程逐级上报至许可审批部门直至拿到最后的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
因依法继承、分家析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等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
(二)依法继承的材料;
(三)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
(四)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协议;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四十三条
申请宅基地等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登记的,参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办理登记。